遺失聲明【2018】丹東市323號
遺失聲明
李杰、王喜坤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文慶路77號204號房屋,預(yù)告登記證(022852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李杰、王喜坤
2018年10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