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8】丹東市282號
遺失聲明
李承達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四緯路108-4號房屋,受理憑證(證號:201809070186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李承達
2018年9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