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8】丹東市208號
遺失聲明
王曉東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國楨路40號3單元406號房屋,受理憑證(證號:201801080124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王曉東
2018年7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