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8】丹東市202號
遺失聲明
李震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元寶區(qū)九道街8組房屋,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證號:2008112607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李震
2018年7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