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8】丹東市201號
遺失聲明
孫龍哲、樸玄珠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堰江花園1號樓705房屋,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證號:2003112966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曹恩娟
2018年7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