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8】丹東市171號
遺失聲明
許莉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元寶區(qū)錦山大街107號1112室房屋,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證號:2007153715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許莉
2018年6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