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8】丹東市131號
遺失聲明
孫雁,因保管不善,將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振八街28-18號106室,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證號:2009081306011)遺失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孫雁
2018年5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