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楊明,因保管不善,將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青年大街119號(hào)410室房屋,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證號(hào):2010022605411)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楊明 2018年3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