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程松濤,因保管不善,將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教委十九中住宅小區(qū)1號樓707室房屋,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證號:2001108016)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程松濤
2018年3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