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李秀英,因保管不善,將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振八南街鐵路住宅1號樓3-18號房屋,房屋所有權證(證號:2000104541號)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李秀英
2018年01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