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王德成、蘭玉玲,因保管不善,將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客運新村1號714圖3441宅房屋,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證號:99131675號)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王德成、蘭玉玲
2018年0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