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賈庚祥、賀傳華,因保管不善,將坐落在丹東市元寶區(qū)永安北二4號樓204室房屋,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證號2007120715號)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賈庚祥、賀傳華
2018年01月0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