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劉晨旦、尚振嘉,因保管不善,將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港灣街1號樓6單元68室,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證號2000102071號)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劉晨旦、尚振嘉
2017年12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