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姜德龍、張英偉,因保管不善,將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清華園電業(yè)24號樓1單元101室,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證號2005142881號)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姜德龍、張英偉 2017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