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單秉義、張桂鳳,因保管不善,將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勝利街綜合樓1號樓508房屋,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證號20160715004611)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單秉義、張桂鳳
2017年12月0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