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王新軍 、譚芳,因保管不善,將坐落在元寶區(qū)蛤蟆塘大街1421號603室,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證號:2006153176號)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王新軍 、譚芳
2017年1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