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張永安、門桂艷,因保管不善,將坐落在元寶區(qū)于家小區(qū)31號樓208室,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證號:20160427011911號)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張永安、門桂艷
2017年9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