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王軍、孟虹,因保管不善,將坐落于丹東市振興區(qū)文安路31-4號樓303室,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證號:20150415012311)遺失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王軍、孟虹
2017年2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