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趙旭、姚秋霜,因保管不善,將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文慶路73號106室房屋,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證號:023879)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趙旭、姚秋霜
2018年3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