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167號
遺失聲明
岳軍、王育欣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桃北新路23號503室房屋,房屋所有權證(20100603125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岳軍、王育欣
2019年6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