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470號
遺失聲明
張馨月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元寶區(qū)山上街543號101室的受理憑證(201912180177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張馨月
2019年12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