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19】丹東市453號
遺失聲明
張宇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元寶區(qū)朝鳳小區(qū)12#103-2室的房屋所有權證(2003117175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張宇
2019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