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20】丹東市071號
遺失聲明
王申、林艷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十街6號樓2號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090507004-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王申、林艷
2020年4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