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張書銘、李琨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安區(qū)珍珠街265號(hào)108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160105012211號(hào)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張書銘2020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