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常大虹、王曉華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元寶區(qū)江城大街332號(hào)707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12033003411號(hào)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林家蒙2020年11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