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崔世英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春五路39號樓1單元202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1602230068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崔世英2020年10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