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張冰生前、滿永盛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城建小區(qū)28#601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01112754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滿永盛2020年1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