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劉柏昌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月亮島大街8-2號601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1608300157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劉柏昌2020年12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