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王輝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元寶區(qū)新柳街11組3號1單元301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140106091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王輝2020年12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