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張峻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國安路22號(hào)2單元1706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14073111511號(hào)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張峻2021年3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