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張洪軍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六合街5號(hào)2單元304室的受理憑證(202012080285號(hào)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張洪軍2021年5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