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王秋利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春四路37-7號(hào)1單元803室的受理憑證(202107020152號(hào)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王秋利2021年8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