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(杜清云生前)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表廠路64號(hào)1006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150422017511號(hào)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任婷婷2021年8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