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李勝男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八街31號2單元604室的不動產權證(遼(2018)丹東市不動產權第0042940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聲明人: 李勝男2024年06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