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曲豐蘊、王彥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錦山大街233-8、233-9、233-10號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04116864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聲明人:曲豐蘊、王彥2024年08月09日